释义 |
法律主观: 1、物权编是私法。有法律常识人都知道民法是私法,物权编又属于民法,因此物权编自然也是私法。,2、物权编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物权编属于民法,因此物权编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1、《宪法》第13条宣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显然,物权具有对抗国家的效力,否则法律也不能给予物权权利人长期的稳定的预期,物权不称其为物权了。但是,物权法没有很好地宣示宪法这一精神。,2、国家唯一能够合法“侵犯”私人物权的是征收和征用,因此,规定好这一条,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因为,征收和征用一方面是对私人物权的限制,但另一方面又是对私人物权的保护,关键在于如何规定。,3、除非是基于公共利益,任何政府不得征收、征用民事主体的动产和不动产。征收、征用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权限和程序并给予权利人充分合理的补偿,具体条件、程序和补偿方法由国家法律另行规定。,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学说称为“类型强制”,2、物权的内容法定,禁止当事人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学说称为“类型固定”,3、物权的效力法定,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4、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确定。,物权法的性质很多,比如说物权法属于私法,整个民法都是私法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