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在农村如何实现城市化? |
释义 |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的方式及注意事项。转为城市户口的方式包括单位同意迁入、购买房产、配偶户口、考上城市大学、投靠亲属等。在迁出地办理迁出证明后,户口性质自动变为非农业户口。户口本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转让、出借。户口簿的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变动需及时申报登记。全户迁出应缴销户口簿。办理迁入手续后,及时办理身份证更换,避免信息不一致。 法律分析 一、户口在农村如何转城市户口 有以下几种方式转为城市户口: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 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身份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口本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即你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 4、如果是学生,考上城市里的大学的同时也可以将户口迁到城市。 5、如果有亲属在城市,可以通过投靠亲属来实现农转非。 二、户口本的注意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在农村的也可以转到城市中去,只要满足了上述情况的都可以办理。在迁入地派出所批准之后,就可以办理迁入手续了,落户之后最好及时的办理身份证的更换手续,以免出现身份证上的信息与户口本不一致的情况。 结语 户口在农村如何转城市户口?通过单位同意迁入、购买个人房产、配偶户口、考上城市大学、投靠亲属等方式均可实现农转非。注意保管户口本,不得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并及时办理户口变动登记。办理迁入手续后,及时更换身份证,确保信息一致。户口在农村的人也有机会迁入城市,只要满足条件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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