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诊所校验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诊所校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医疗机构房屋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要求:医疗机构的房屋是租赁的,来年检时可带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4、医疗垃圾处理协议 (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门诊部:医师: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 检验师及药师等医技人员:资格证(原件) (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诊所:医师、药师及护士: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 (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1、必须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在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从事相同专业工作五年; 4、同时具备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门诊校验是指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后,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其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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