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永城市死亡补助 |
释义 | 一、河南省永城市死亡补助 补助对象是永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丧葬补助费。 永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320元,并随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步调整。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到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超过6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 申领丧葬补助费需填写丧葬补助费申请表,提供死亡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人员户籍注销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人员火化证明;失联或失踪人员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还需提供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继承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银行卡。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将参保人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做社保关系终止初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审批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申领材料于每月1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复核乡镇(街道)人社所上传材料,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通过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对注销登记信息进行确认,结算其个人账户余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人死后可以得到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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