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为:成立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占有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法律关系客体不同;权利实现不同;消灭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