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后档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户口迁出后档案也应该转移。 档案转移: 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三)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四)《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一、外地户口办理就业证所需材料 (一)应(往)届毕业生 1、本人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学生档在市人才或省人才的,还需提供《就业证联系函》)。 (二)失业职工 1、本人持原单位提供的《南京市失业保险金审批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有旧证需提供,旧证如遗失需登报挂失)。 2、原有档案在区人才、市人才(省人才)托管,且暂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持原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至区职介、市人才(省人才)并档后, 持《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3、首次自单位离职,且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暂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持户口本原件、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后, 持《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有旧证需提供,旧证如遗失需登报挂失)。 自原单位离职后需提供的档案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书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职工辞职的,应提供本人辞职报告,需盖骑缝章) (4)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一式两份) (三)随军家属 1、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持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毕业证书原件,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2、原籍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保险转至本市且在市劳动网上可查询后,由部队发调函至原籍调出档案后,持户口本原件、随军批复、军官证、档案材料至户口所在地区职业介绍所存档后,持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法院中的提档是什么意思 法院中的提档的意思就是结案后法院内部的操作流程。提档案的条件手续如下: 1、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 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 3、暂时动用档案,之后再还回。前提是档案可以随着工作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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