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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法律中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涉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被执行人申辩有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一,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1、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执行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或上级法院提审裁定的。
    12、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1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14、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1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和终结行政强制执行在我国相关的法律中都是一种合理的行为,中止和终止从字面上理解就能够清晰,中止意味着有特殊的情况阻止了案件的继续审理,但是在解决完毕之后可以择日正常的恢复,但是如果是终止案件的,将不再进行恢复审理工作。
    一、中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第一,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第三,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权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第四,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第五,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权利主体,另一方为义务主体,缺少其中任何一方,执行程序就无法进行。因此,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有的继承人应当承担义务但却故意逃避、拒绝承担,则需进行工作。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需要一定时间办理,因此,必须中止执行程序。
    第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第五,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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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4: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