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前7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注1: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注2: 海事局签发: 1、一份箱申报单海事局留底; 2、签发3份正本货申报单;一份海事局留底; 一份货代留底;一份进行船申报;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