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首次购房如何认定?契税缴纳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重庆房产政策解读:1、商业贷款中以家庭为单位认定首套房,购房家庭成员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属于二套房。2、在渝北区购买建面144平方米以下且家庭唯一住房的房子,契税减按1.5%征收。具体情况需咨询银行和地税部门。3、农村房屋不属于首套房范围。 法律分析 网友问题: 1、首套房认定是以区县为单位还是整个大重庆都是联网的。比如说,客户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子,再在渝北区买房子是属于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2、关于在渝北区新购商品房,如果客户能够开具渝北区的无房证明,房子又是建面144以内的,契税就直接按一半征收还是先全交齐后期再退半? 3、农村的房子属于首套房界定的范围吗? 律师解答: 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根据你的来信情况,如果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根据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 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10]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 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具体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 结语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并申请贷款购买的属于二套房。如果您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再在渝北区购房,需要根据银行房贷情况进行确认。关于契税,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的通知,个人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对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契税减按1%征收。农村房屋不属于首套房的认定范围。如有更多问题,请咨询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八条 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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