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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权保护期限截止到几月?
释义
    商标权保护期限截止到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特征如下: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
    2、商标权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3、商标权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
    4、商标权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商标权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综上所述,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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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6: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