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保险公司不能通过歧义条款或拒绝理赔,来规避其合同义务。同时,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告知存在某些疾病或病史,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和相应的约定。因此,深度昏迷本身并不能成为拒赔甲状腺癌一期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拒绝无正当理由的保险理赔请求。 2.《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已经告知保险事实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义务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能以深度昏迷为由拒赔甲状腺癌一期。被保险人若已经告知保险事实,则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