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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津生育险交多长时间才能享受待遇
释义
    天津生育险交续缴纳满6个月才能享受待遇。
    截至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参保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
    汉生育津贴领取方法如下: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从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产假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正常发放工资,所以生育津贴就由单位申请领取并且划入单位的账户。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法律依据】: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三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自正常缴费当月起、灵活就业人员自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职工生育保险对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判定条件比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按规定正常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后,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其他参保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参保人员领取生育津贴的当月,应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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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