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定义不同: 公司:依照 公司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 和 股份有限公司 。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个体户: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_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2、注册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 注册资金 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公司:注册时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承担的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的就是 无限连带责任 ,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执照是《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对外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法律客观: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