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速公路条例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矿权。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1、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2、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3、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4、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5、不准右侧超车; 6、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7、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4、不按规定停车的。 综上所述,规定公里铁路内外侧以及中心线10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设立矿业权文件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省道、国道、高速公路1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一)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二)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三)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四)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 (五)不准右侧超车; (六)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七)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