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述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联系和区别 |
释义 | 1. 性质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这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2. 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3. 审查标准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但其审查标准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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