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违章建筑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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