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缴纳医保,可以和公司协商,由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医疗保险费欠费数额;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个人按照单位工商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向相应的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情况,由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欠缴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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