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 交通肇事 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未等交警到达即弃车离开了现场,应当认定为 交通肇事逃逸 。即便之后再到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已经成立,不能因后来的 自首 而否定当时的逃逸事实。 2、然而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立功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虽然不能否定逃逸定性,但并不妨碍对自首情节的认定。法院根据其自首情节,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3、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 交通事故 ,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也是需要当事人及时的进行报警,那么交警部门也是会根据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处罚力度的,如果在发生了事故后出现了肇事逃逸等情况后,也是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危害,所以国家也是会对肇事逃逸进行严厉的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