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马来西亚过境签要求是:临时入境人员需携带超过500马币现金。持有护照,且回国时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持第三国签证和前往第三国的机票单次有效,在西马(包括吉隆坡、槟城、兰卡威、热浪岛、新山等地)停留最长不超过5天,不可前往东马(包括沙巴、砂拉越等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