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补贴 |
释义 |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补贴: 1、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连续两年生活补贴。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双一流大学”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每年2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4万元。 苏州工业园区申请人才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与园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需明确工作的起止时间、岗位职务和年薪金额等,申请人岗位是否符合《苏州工业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以劳动合同上的岗位职务描述为准); 3、员工社保缴费明细; 4、单位参保缴费证明; 5、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国外或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岗位说明书(申报时请参考模板)。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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