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交的费用根据过户的手段有所不同: 1、赠与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1.5%缴纳; (4)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2、买卖过户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或者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5)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3.继承过户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房子过户流程: 1、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买方交好定金;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去缴纳税金; 4、登记机构审核; 5、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房产过户给子女有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方式,不管哪种方式,都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的,相对来说,买卖的方式所需要承担的费用会低一些,我们可以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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