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国内机票:报销单即为电子客票行程单或机票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民航总局联合发文批准,用以记录运价信息、客户行程的单据,也是机票报销的单据。国家规定,电子行程单只能办理、打印一次,因此旅客在办理后需要妥善保存,防止遗失。电子行程单像发票一样,作为报销凭证的一种,是进行报销所不可缺少的单据,不具备安全检查和办理乘机手续的作用。 2、国外机票:报销单为正规发票。 法律依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四条 《行程单》采用1人1票制,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第五条 《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中国民用航空局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