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产房也就是国有住宅,主要是指由国家、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和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没有出售之前,国家都拥有住宅的产权。公产房过户需要提交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图章、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回购或代理转让申请书、配偶和同户籍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三)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四)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五)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