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交缴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