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可以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积金的基本作用:购房 1、如果 申请公积金贷款 来购房, 可以提取公积金 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可以 提取公积金 做为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3、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 (二)儿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 1、如果申请 公积金房贷 款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 2、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农村集体土地 翻建、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四)租房可提取公积金 1、租赁经济房可提取公积金; 2、租赁普通住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五)遭遇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家庭成员(不只限于职工本人)如果遭遇重大疾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这里需要以下两点: 1、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 2、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六)销户时可提取公积金 以下情况下可销户并且提取全部 公积金余额 : 1、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2、离、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 ; 4、离开大陆且在外定居; 5、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6、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 7、 领取失业保险金 ; 8、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 9、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低保或者特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 如果职工被纳入低保或者特困救助范围,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较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批文、复印件。4、已托管的职工可由本人办理销户支取业务,未托管的需单位证明,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四、在职期间去世的:1、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2、受遗赠人或合法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3、已故职工死亡通知单。4、公证处出具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的公证书。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五、购买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①购买商品房支取需提交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及购房首付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②购买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交房产管理部门审批的《优惠售房批复》和《房价计价表》,售房计价表及购房款(房价的30%以上)收据原件、复印件。③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个人申请须经单位审批盖章,单位业务人员须带单位收据和印鉴,带本人购二手住房已过户的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契税票据原件、复印件,支取申请人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为职工办理部分支取业务。4、须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交《土地、规划使用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书》原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结转的定期整数,需填写支取表。5、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章。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贷款帐户的应还贷款余额。5、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部分支取业务,职工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须满伍千元的方可办理部分支取还贷业务。需填写支取表。6、支取夫妻双方的还需提交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办理须知为方便各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和职工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现将中心支取住房公积金规定作具体说明(办理转移、支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必须提供相关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在审核原件无误后留相应复印件备案存档):凡属单位正式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时,单位须对个人申请书审批盖公章,应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人员带本人相应支取手续原件、复印件到中心办理相应支取业务。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脱离住房公积金关系的职工,符合中心支取规定的,可由本人凭个人的有效证件及相关手续的原件、复印件到中心直接办理相应支取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