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公婆没有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只有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才有权要求平等分割,公婆不是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公婆不能参与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中,公婆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