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