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长沙落户的方式如下: 1、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 2、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且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 3、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一房一户。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长沙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市城镇地区。 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2、购房合同; 3、按揭合同; 4、购房发票; 5、契税发票; 6、办理人的身份证、原户口本。 落户办理流程: 1、把相关资料带齐,到长沙公安局户口申办处,申请办理。工作人员,当时审核你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无误,当时下发申请表格一份; 2、当事人把需要转入人的资料和信息按实把两张表格填写完毕; 3、到所属派出所,把其中一个单页的表格盖上楼盘所属派出所的章,也就是同意你把户口落在本所; 4、填写好和盖好章的表格、还有所有资料。回到长沙公安局申请处,把资料提交给办理人审核;审核无误,当日下放户口调入单; 5、拿着调入单,当事人就可以跑回原户口所属的派出所去办理户口调出单;资料无误即去即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