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狱会见朋友可以见。法律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在实践中,亲朋好友经监狱方同意也是可以和服刑人员见面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