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取公积金装修,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确认资格:申请人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如缴纳公积金时间、公积金余额等; 2、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装修合同等; 3、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时要注意填写正确、完整的信息; 4、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进行审核; 5、审核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6、提取公积金: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金额打入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申请人可以使用这笔资金进行装修。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3、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4、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条款和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