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遗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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