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证做未成年小孩有什么坏处? |
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买卖合同约定房屋的购买方是未成年人一人,则该房屋买卖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对家庭的经济能力考验很大; 2、由于孩子名字已有一套住房,等未来再买房时,会被算作二套房,在首付和贷款利率上都较高,孩子需承受比较大的经济压力; 3、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 4、如果未来父母离婚,财产分配上会比较麻烦; 5、孩子成年后,如果不按照父母的意愿想独立处理房子,父母很难插手,甚至也有不少子女不孝,卖掉房子让父母无家可归的情况发生; 6、有可能会被配偶分得一定的房产;如果孩子以后涉及遗产分配,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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