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新规,超过5000元征税,过5000元部分有6项附加扣除,包括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公积金和租金,还有大病医疗等。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限独身子女,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分摊,父母年龄要超过60周岁。子女教育扣除2000元,限3周岁以上入学儿童。住房公积金1500元,租金800-1500元不等,大病医疗每年不超过80000元。一切都基于超过5000元的收入才能享受。如果工资不过5000不用申请个税。 一、新个税专项扣除怎么算? 个人所得税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还可以减去6项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工资大于5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小于5000元则不需要缴纳。 二、六项个税各从哪里扣除 首先六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这几项。 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子女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继续教育方面,每年定额扣除3600元或4800元;大病医疗方面,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6万元据实扣除;首套房贷款利息方面,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城市标准定,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200元;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