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事噪音扰民打110不受理 |
释义 | 丧事扰民110会受理,对于其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职权范围内。居民受到晚上十点以后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属于扰民,110依法对扰民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办丧事太吵可以报警。如果办丧事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日常生活和休息,构成扰民的,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但是报警并不是首选,办丧事太吵扰民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先沟通协商解决纠纷; 2、若是协商不成,建议找物业或者是街道社区进行调解; 3、可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4、若是纠纷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再报警,让警察出面解决。 违反相关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