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合同成立后即生效,也就是自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时即生效。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了合同生效时间的,则生效时间到了合同即生效;如果约定了生效条件的,则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合同即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