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妻子户口迁入丈夫户口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2、向迁出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开个户籍证明; 3、带着户籍证明跟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嵌入; 4、签发《准迁证》; 5、使用准迁证去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开迁移证; 6、拿着迁移证、身份证去派出所入户。 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结婚证在哪办才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9、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0、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