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纯获利益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纯获益行为就是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典型的有: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等。一般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与他人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反之则归为无效。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如接受赠与等,无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一、民法典施行之后,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 1、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旦被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其意思能力或者智力状况如何,一律没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2、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的特别规定只适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纯获利行为典型的有: 1、无条件的赠与,免除债务等,一般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与他人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反之则归为无效,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纯获利的行为,如接受赠与等,无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纯获利益,是无须支付对价仅获得利益,而无需履行任何的义务或者承受任何的负担。 3、此外,还认为纯获利益还包括实际上可能是存在对价,但是对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或承受负担,而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履行,现阶段还是一个纯受益行为。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三、8岁以下纯获利事实行为 1、纯获利行为是指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行为。所以会产生权利,不会产生义务。 2、《合同法》第47第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赠与行为可能是纯获利行为,也可能不是。比如,附条件的赠与,就不是纯获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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