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发烟丝的单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吗 |
释义 | 批发烟丝的单位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 因为烟草现在在批发环节多加了一道5%的消费税。而批发商之间是不需要交消费税的,而且批发商之间是不需要交消费税的。你所说的烟草公司肯定具备烟草批发许可证,那么烟草公司将卷烟销售给烟草批发商等于批发商之间做交易,当然不需要缴消费税。消费税生产环节交的,在批发商卖给零售商时还要加征。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并且销售出去的消费税不需缴纳,但须缴纳增值税。 消费税是流转税,卷烟企业购进烟丝时候,已承担消费税(烟丝生产企业缴纳,卷烟企业承担),因而在出售时候,不再缴纳消费税,且缴税环节也不符合纳税条件。 卷烟的消费税在以下环节征收: 1、卷烟厂将生产出的卷烟批发给烟草批发企业,烟厂只要交一箱150的定额税及56%或36%从价消费税; 2、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5%的从价税; 3、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卷烟销售给了其他的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则不用征税。 消费税纳税人包括: 1、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其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扣代缴(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除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综上所述,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二十三条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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