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惠健康保在2022年第四季度择期上线,自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可以为享受北京医保待遇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普惠健康保”,在支付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北京普惠健康保”自付保障免赔额同步降低。为进一步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自2022年度起,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