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保重疾险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 预兆性疾病条款:该条款规定,如果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已经出现了慢性肾病的预兆症状或被诊断出患有慢性肾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与该疾病相关的责任。 2. 等待期条款:该条款规定,在投保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对于慢性肾病患者,等待期可能会较长,需要特别留意。 3. 病情进展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患者的病情进展,保险公司可能会终止保险合同或调整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九十五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订立保险合同,明确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用、保险责任、免除和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和条件等内容。 第九十六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八条 保险人对于虚假的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对于虚假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等信息,可以撤销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一百十一条 保险人不履行支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十二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解除保险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一百十三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仲裁或者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