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花税通过应交税费吗 |
释义 | 应交税费不包括印花税,应交税费包括以下具体如下: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所得税; 5、资源税; 6、土地增值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 8、房产税; 9、土地使用税; 10、个人所得税; 11、车船税; 12、教育费附加; 13、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应交增值税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交纳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综上所述,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科目。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缴纳的税种,不存在与税务机关清算和结算的问题。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及相关资产科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