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南五型税务机关是指 |
释义 | 税务所指的是我国县(市)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税务所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税收政策法令,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在加强征收管理的基础上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完成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编制税收计划,为上级机关编制税收计划提供基础资料,并执行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税收计划。 税务所的具体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税务机关的单位性质属于行政单位。税务局是具有国家行政执法权力和国家行政管理权力的行政机构,在税务局正式工作的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待遇标准。无论是国家税务还是地方税务的税务单位,都同属于税务行政机构,工作性质以及工作内容没有很大的变化,在地方税务局工作的人员也同样享有国家公务员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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