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户口迁入深圳条件 |
释义 | 1、被投靠人本市户口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的除外)。配偶系国(境)外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一、户口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或离婚证; 3、子女的出生证; 4、房产证;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分户的条件是什么: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