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一样,区别如下: 1、对象不同: 驾驶证对象是驾驶员,是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行驶证对象时机动车,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2、用途不同: 驾驶证可作为有效 身份证 明办理高铁票、火车票购买等。 行驶证是道路行驶凭证,动产权属证明,以及 保险索赔 凭证。 3、内容不同: 行驶证记录着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该车主人的住址等。 驾驶证记录着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准驾车型、有效起始日期等。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