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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改为刑事拘留可能吗
释义
    1、有可能。指定鉴定居住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一、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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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