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定时工作制要不要经过劳动部门同意 |
释义 | 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一般单位需要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因其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一、劳动法对夜班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夜班的规定对于职工上夜班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但对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工作日是否包括周六周日 工作日不包括周六周日。 七个工作日就是七天,但不包括休息日;比如这个周一至下个周二就是七个工作日,简单的说就是七天上班的日子。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目前我国实行的标准工作日是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平均每周工作5天半。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是每周五天工作制,所以周六和周日是休息日,而不是工作日,国家的法定节日也不是工作日。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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