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否有买卖权?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这个房产可以买卖,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其中,第一种情况是房产完全住够满五年后,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第二种情况是房产不满五年,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法律分析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 原句:这个房产可以买卖,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改写后:这个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但需要注意相关规定。 二、没有完全产权的有两种情况。 1、完全住够满五年的,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后可以买卖、转让或者赠予。 2、不满五年的,这个还不是自己所有的产权,相关部门是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的。这个是不能够由个人买卖的。 拓展延伸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后经济适用房有两个方案,要么上交80%的税,或者以后如果你卖的话国家有优先权收回此房屋的,并且经济适用房如果交易的话需要你当初和国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合同上面的日期满5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这种只能在五年后,才能由个人买卖。 经济适用房如何上市?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2)房屋权证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 (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 (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因继承、遗赠、离婚以及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法定原因需转移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权的,不受5年上市交易年限的限制。 #8203;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结语 本文讲述了这个房产的买卖限制条件以及没有完全产权的情况。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房产可以买卖,但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对于没有完全产权的情况,有两种情况:完全住够满五年的房产可以申请产权并变更登记后买卖、转让或赠予,而未满五年的房产则相关部门可以按照一定程序收回,个人不能买卖。因此,在购房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满足条件。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的,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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