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成立股份制公司 |
释义 |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资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股份制企业的特征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4、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二、股份制企业的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股份制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3、对股票投资者开拓投资渠道,扩大投资的选择范围,适应了投资者多样性的投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一般来说能为投资者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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