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且只有一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而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没有独立法人地位,而有限公司是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需要就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有哪些主体 可以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主体有以下几种: 1、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但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发起人不得为自然人。 2、企业法人。 3、除法律、法规禁止其从事投资和经营活动之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先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才可作为发起人。 4、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 5、具备法人的条件并经依法登记为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职工持股会组织等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而不能成为发起人。 7、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独资公司法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利润,企业全部财产由个人所有,个人对企业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是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者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者投资的初始财产,还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者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者申报登记的投资不足以偿还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时,投资者必须以个人财产甚至家庭财产偿还债务。 三、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债务承担主要有三种形式: 1、法人说,即允许个人独资企业成为法人,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自然人主体资格延伸说,认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而与企业投资者是同一法律人格。此时,企业和个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3、非法人团体资格说,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享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非法人团体,具有自己特定的权利能力。此时,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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