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庭上被告人最后陈述怎么说 |
释义 | 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无统一的要求,主要是由被告人谈一下对犯罪的认识和教训,并表述希望法院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思即可,被告人应按照所犯罪行的事实进行陈述,要有一个良好的态度。 一、盗窃罪坦白可以减刑么 减刑针对的刑罚执行中,对符合规定的犯罪分子减少一定刑期的制度,而坦白针对的是定罪处罚前有符合规定的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刑法中并没有坦白的直接表述,关于坦白主要体现在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量刑指导意见》中。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若不构成自首,但如实供述,构成坦白。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盗窃罪坦白能否减刑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但是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行政诉讼陈述怎么写 最后陈述的内容是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包含(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行政诉讼的写作主要是重视事实和理由,没有最后陈述的格式,也不必要。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自首轻刑的幅度 (一)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是现行刑法对自首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从宽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犯罪的性质、自首人的主观恶性、自首的早晚等情况不尽一致,因此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二)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现行刑法把立功与自首联系在一起,是在自首立功的范围内唯一规定“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一个情节。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无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是否严重,都必须考虑予以减轻免除处罚,即使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该判处死刑的,也要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对于不是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其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应考虑免除处罚。“要判断是否属于重大立功,应当将其本人所犯的罪进行比较”,也就是说只有在功大于或等于过的情况下才认定为重大立功,否则只认定为一般立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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